功能主治:全胃肠促动力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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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西沙必利。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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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三晋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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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281 |
国药准字H1202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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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全胃肠促动力药。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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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 1.用量:每日最高服药剂量为30mg。 2.成人:根据病情的程度,每日总量15-30mg,分2-3次给药,每次5mg(剂量可以加倍)。 3.体重为25-50公斤的儿童:最大剂量为5mg,每日四次。可口服片剂或口服混悬液。 4.体重为25公斤以下的婴儿及儿童:每次0.2mg/kg体重,每日三到四次。最好选用混悬液。建议尽量避免与西柚汁一起服用。在肾功能不全时,建议减半日用量。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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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已知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禁止同时口服或非肠道使用强效抑制CYP3A4酶的药物﹐包括: (1)三唑类抗真菌药。 (2)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3)HIV蛋白酶抑制剂。 (4)萘法唑酮。 3.以下人禁用: (1)心脏病、心率失常、QT间期延长者禁用; (2)禁止与引起QT间期延长的药物一起用; (3)有水电解质紊乱的患者禁用﹐特别是低血钾或低血镁者禁用; (4)心动过缓者禁用; (5)先天QT间期延长者或有先天QT间期延长综合症家族史者禁用; (6)肺、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禁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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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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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胚胎的毒性效应,但除非确有必要方可用于孕妇。不清楚ISDN是否经乳汁排泌,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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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全胃肠促动力药。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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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因本品的药理活性﹐可能发生瞬时性腹部痉挛,腹鸣和腹泻可能。发生腹部痉挛时﹐可减半剂量;当婴幼儿用药后若发生腹泻﹐应酌减剂量。 2.偶见过敏反应包括红疹,瘙痒,荨麻疹,支气管痉挛﹐轻度短暂的头痛或头晕及与剂量相关的尿频的报道。 3.极少数心率失常的报道﹐包括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尖端扭转型室速及QT间期延长。大多数此类病人常同时服用数种其它药物—其中包括抑制CYP3A4酶的药物﹐或已患有心脏病,已有心率失常的危险因素存在。 4.罕见可逆性肝功能异常的报道﹐可伴或不伴胆汁淤积。虽然有男子女性乳房和溢乳的病例报道﹐但在大规模地检测研究中发生率(<0.1%)未超过普通人群常见值﹐所有这些事件都是可逆的。其与西沙必利的因果关系尚不明确。 5.个别报道其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即惊厥性癫痫,锥体外系反应和尿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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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过程应注意检测心电图。 2.胃肠道运动增加可造成危害的病人,必须慎用。 3.有猝死的家族史,要权衡利弊谨慎使用本品。 4.本品不影响神经运动性功能,不引起镇静和嗜睡。然而,本品可加速中枢神经系统以致剂的吸收,如:巴比妥酸盐、酒精等,因此,同时给予应慎重。 |
1. 低血压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西地那非同服;4.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