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改善慢性动脉硬化性闭塞症引起的慢性溃疡、疼痛、发冷及间歇性跛行等症状;预防脑梗死复发(心源性脑梗死除外)。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西洛他唑。化学名:6-[4-(1-环已基-1H-戊四唑(5)基)丁氧基]-3,4-二氢-1H-喹诺酮(2)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拉塞米。 |
|
生产企业 |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700 |
国药准字H2005249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改善慢性动脉硬化性闭塞症引起的慢性溃疡、疼痛、发冷及间歇性跛行等症状;预防脑梗死复发(心源性脑梗死除外)。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0mg(两粒),一日2次。可根据病情适当增减。 |
充血性心衰:口服,起始剂量为每次10mg,每日一次,根据病情需要可将剂量增至每次20mg,每日一次。原发性高血压:通常的起始剂量为每次5mg,每日一次。若在服药4-6周内降压作用不理想,剂量可增至每次10mg,每日一次。若10mg/天仍未取得足够的降压作用,可考虑合用其他降压药。 |
|
副作用 |
本药不良反应:1.全身不良反应:腹痛、背痛、头痛、感染、水肿。2.循环系统:偶有心悸、脉频、发热、头晕、低血压。3.消化系统:偶有胃部不适、上腹部痛、腹部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软便、腹泻。4.过敏反应:偶有皮疹、发疹、荨麻疹、瘙痒感。5.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头重感、眼花、眩晕、失眠、发麻、偶感困倦、乏力。6.肝脏:偶有AST、ALT、LDH值上升。7.肾脏:偶有BUN、肌酸、尿酸值上升。8.其他:偶有浮肿、疼痛。9.出血倾向:偶有消化道出血、鼻出血、皮下出血、眼底出血、血尿等出血倾向。 |
托拉塞米的不良反应一般持续时间短,且与年龄、性别、种族或疗程无关。托拉塞米停药的最常见原因依次为头晕、头痛、恶心、虚弱、呕吐、高血糖、排尿过多、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极度口渴、血容量不足、阳萎、食道出血、消化道不良,因上述不良反应的停药率为0.1%-0.5%。在临床试验中,不能排除与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事件有房颤、胸痛、腹泻、洋地黄中毒、胃肠道出血、高血糖、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低血压、血容量不足、旁路血栓、皮疹、直肠出血、晕厥和室性心动过速。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怀孕期和哺乳的妇女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对儿童患者服用安全功效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在美国进行的临床试验中,24%的患者年龄在65岁以上,大约4%的患者的年龄在75岁以上,结果显示老年患者服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与年轻患者相比并未显示与年龄有关的差异。 |
|
成分 |
改善慢性动脉硬化性闭塞症引起的慢性溃疡、疼痛、发冷及间歇性跛行等症状;预防脑梗死复发(心源性脑梗死除外)。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出血倾向的患者慎用;3. 避免与抗凝药物合用;4. 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5. 出现不良反应时及时停药。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 高血压患者应监测血压变化;4. 糖尿病患者应监测血糖;5. 避免与钾补充剂或保钾利尿剂合用;6. 定期检查电解质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