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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肤康液

烧伤肤康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收敛止痛,保护创面。用于轻度水、火烫伤及热疖、痱子、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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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肤康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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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烧伤肤康液
烧伤肤康液
十一烯酸酊
十一烯酸酊
主要成分

地榆、虎杖、白及、忍冬藤、黄连、冰片。辅料为苯甲酸钠。

主要成分为十一烯酸。

生产企业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3180

国药准字H2005626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收敛止痛,保护创面。用于轻度水、火烫伤及热疖、痱子、湿疹。

真菌感染、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指间癣、趾间癣、霉菌性阴道炎。

用法用量

外用,将本品摇匀,用消毒棉球蘸取药液,轻轻涂于清洁的创面或患处,一日3~4次。二至三日后不再涂,任其愈合。

涂搽患处。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清热解毒,收敛止痛,保护创面。用于轻度水、火烫伤及热疖、痱子、湿疹。

真菌感染、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指间癣、趾间癣、霉菌性阴道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系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的生长繁殖。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3.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4.本药只适用轻度小面积烫伤,重度、大面积烫伤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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