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鸡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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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药膏量为0.2克。每克药膏含水杨酸780毫克,苯酚40毫克。 |
麝香(人工麝香)、羚羊角、三七、天麻、全蝎、乌梢蛇、红花、地黄、大黄、葛根、川芎、僵蚕、水蛭(烫)、黄芪、胆南星、地龙、赤芍、当归、豨莶草、忍冬藤、鸡血藤、络石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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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金虹胜利药业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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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004 |
国药准字Z20013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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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鸡眼。 |
通络活血,醒脑散瘀。用于中风,半身不遂,言语不清,头昏目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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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外用。2 使用本品前将患处用热水浸洗十分钟,拭干,然后将本膏盖面膜扯去贴于患处,24小时后,如患处软化发白,略觉疼痛时,可换药1次(宜先除去白色软化层)。若未发现上述现象可延长贴用时间,直到鸡眼全部脱落为止。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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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该药物可能导致皮肤刺激、过敏反应、红肿、瘙痒或烧灼感。长期使用可能引起皮肤干燥、脱皮或色素沉着。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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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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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鸡眼。 |
通络活血,醒脑散瘀。用于中风,半身不遂,言语不清,头昏目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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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5. 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孕妇禁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避免与其他抗凝药物同时使用;4.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