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单纯或复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大发作的单药或合并用药治疗,有时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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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戊酸纳。 |
巴戟天寡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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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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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490 |
国药准字Z2012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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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单纯或复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大发作的单药或合并用药治疗,有时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
温补肾阳,用于轻中度抑郁症中医辩证属于肾阳虚证者,症见抑郁情绪、心绪低落、失眠多梦,疲倦乏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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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成人常用量口服。每日按体重 15mg/kg或每日 600—1200mg,分次服。开始时按体重 5—10mg/kg,一周后递增,至发作得以控制为止。当每日用量超过 250mg时,每日应分次服用,以减少胃肠道刺激。最大量一般为每日按体重不超过 30mg/kg。 2 小儿常用量口服。按体重计与成人相同。也有报道开始时按体重 15mg/kg,按需要每隔一周增加 5—10mg/kg至有效或不能耐受为止。 ①于进餐后立即服用,以减少药物对胃部的刺激。②用药期间避免饮酒。③如拟停药,应逐渐减量,以防再次出现发作;当取代其他抗惊厥药物时,丙戊酸(钠)用量应逐渐增加,而被取代的药物应逐渐减少,以维持对发作的控制。④外科手术或其他急症治疗时应考虑可能遇到的出血时间延长或中枢神经抑制药作用的增强。 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作血细胞包括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肝功能在最初半年内最好每 1—2月复查一次,半年后复查间隔酌量延长。 本组药物不管是丙戊酸盐或酯类均可选用。主要根据癫痫发作控制情况,以及血药浓度监测,使丙戊酸血浆浓度达 50~100μg/ml。以丙戊酸钠为例,初次剂量儿童 20~30mg/kg, |
口服,一次1粒,一日2次;用药2周后如症状减轻不明显可以增加剂量为一次2粒,一日2次。总疗程为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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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食欲减退、体重增加、震颤、脱发、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出血倾向等。 |
1.部分用药后出现口干、鼻干、咽干、口腔溃疡、头晕、头痛、感冒类症状、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胃胀、食欲增加或亢进、食欲下降、便干便秘、腹泻、心慌、心烦、易怒、燥热、失眠、困倦、疲乏、尿频、焦虑、有冲动性。惊恐发作、躯体发僵、双手或四肢麻木、体重减轻等。2.少数患者用药后出现ALT、AST轻度升高、白细胞下降。3.少数患者用药后出现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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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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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单纯或复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大发作的单药或合并用药治疗,有时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
温补肾阳,用于轻中度抑郁症中医辩证属于肾阳虚证者,症见抑郁情绪、心绪低落、失眠多梦,疲倦乏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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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定期检查肝功能;4. 避免饮酒;5. 服药期间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 |
1.阴虚火旺证慎用。 2.本品的临床试验仅支持其用于抑郁发作急性期6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本品的临床试验中未发现转燥患者,但临床使用中也应该注意,如果出现躁狂发作,应及时停药并由专业医师处理。 4.本品的临床试验中有1例患者尿常规治疗前为正常,治疗后尿红细胞为3~5个/HP,但与药物的关系无法确定。 5.有自杀倾向的抑郁症患者尚无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