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下呼吸道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丙烯。其化学名为:(6R,7R)-7-[(R)-2-氨基-2-(对羟基苯基)乙酰氨基]-8-氧代-3-丙烯-5-硫杂-l-氮杂二环-(4,2,0)辛-2-烯-2-羧酸一水合物。 |
维生素A棕榈酸酯 |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凯程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697 |
国药准字H2007390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下呼吸道感染。 |
作为角膜保护的辅助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干眼症(例如:SJOGREN’S综合症、神经麻痹性角膜炎,暴露性角膜炎。),由于泪膜保护缺乏造成的结膜和角膜刺激症状。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 |
成人根据个体病情调整剂量,通常每次1滴,每天3次或每小时1滴。 |
|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应在使用本品前至少5-10分钟使用另一种眼用制剂,本品应总是在最后使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下呼吸道感染。 |
作为角膜保护的辅助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干眼症(例如:SJOGREN’S综合症、神经麻痹性角膜炎,暴露性角膜炎。),由于泪膜保护缺乏造成的结膜和角膜刺激症状。 |
|
药理作用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2.血清病样反应: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药物热等。小儿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4.其他:血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血红蛋白降低、假膜性肠炎、蛋白尿、管型尿等。尿布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瘙痒和阴道炎。5.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活动增多、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神志混乱和嗜睡。 |
由于存留时间长,本品适合于作为泪液的替代物应用于泪液分泌不足和“干眼症”的治疗,后者是由于了泪液质量低下造成的泪膜不稳定继而产生高分泌。较高的黏度通过物理润滑增强了凝胶体的保护作用。添加的维生素A消除角膜上皮脱水症状,增强治疗效果。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确诊或疑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在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时,应严密观察临床症状并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检查,在这些患者中,常规剂量时血药浓度较高或/和排泄减慢,故应减少本品的每日用量。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如发生轻度假膜性肠炎,停药即可,但对于中、重度假膜性。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应用本品时,应先取下隐形眼镜,用后30分钟方可配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