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钙血症,骨痛,癌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帕米膦酸二钠和葡萄糖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
生产企业 |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166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钙血症,骨痛,癌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缓慢静脉滴注。治疗骨转移性疼痛:每次250ml或遵医嘱,滴速不得大于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60mg。 治疗高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
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双膦酸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缺乏临床经验,除非遇到危及生命的高钙血症病人时,孕妇不应使用;药物可进入母乳中,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不应授乳。儿童用药:因缺乏临床经验,儿童不应使用。老人用药:同成年人,详见用法用量的详细描述。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成分 |
高钙血症,骨痛,癌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双膦酸类药物,是一种强效的破骨细胞性骨吸收抑制剂。在体外,它与羟磷灰石晶体精密结合并抑制这些晶体溶解。在体内,它可与骨矿物质结合,对破骨细胞性骨吸收具有一定的作用。本品能够抑制破骨细胞前体附着骨并抑制其转化为成熟的、有功能的破骨细胞。无论在体内和体外,与骨结合的双磷酸盐的局部和直接抗骨吸收效应是其主要作用模式。实验研究表明,在直接或移植肿瘤细胞之前或同时给药,帕米膦酸二钠均可抑制肿瘤引起的骨溶解。本品抑制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作用表现为如下生物化学改变:血清钙和磷酸盐降低,继而尿中钙,磷 |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损伤或减退者慎用;2.用于治疗高钙血症时,应同时注意补充液体,使每日尿量达2L以上;3.使用本品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清钙、磷等电解质水平;4.本品应保存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5.本品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类药物合并使用。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