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甲状腺素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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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也可用于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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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左甲状腺素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吡格列酮 化学名为(±)5-[4-[2-(5-乙基-2-吡啶)乙氧基]苯甲基]-2,4-噻唑烷二酮盐酸盐 分子式:C19H20N2O3S·HCl 分子量:39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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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德国默克公司 |
东药集团沈阳施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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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090234 |
国药准字H20050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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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也可用于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
2型糖尿病(或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NIDD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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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般最初每日用25~50g,最大量不超过100g,可每隔2~4周增加25~50g,直至维持正常代谢为止。一般维持剂量为50~200g日。老年或有心血管疾病患者:起始量以12.5~25g为宜,可每3~4周增加一次剂量,每次增加12.5~25g。用药后应密切观察患者有否心率加快,心律失常、血压改变并定期监测血中甲状腺激素水平,必要时暂缓加量或减少用量。新生儿和儿童甲状腺功能降低或克汀病,剂量参考下表:建议使用剂量(每天)或遵医嘱:年龄每日量(mg)按体重(mgkg)0~6个月25~50微克(8~10微克千克体重)7~12个月50~70微克(6~8微克千克体重)2~5周岁75~100微克(5~6微克千克体重)6~12周岁100~150微克(4~5微克千克体重)12岁以上150~200微克(2~3微克千克体重)用药后2~4周增加一个剂量(12.5mg~25mg),至临床表现及甲状腺激素水平完全正常。 |
起始剂量15或30mg,最大剂量为45mg·d-1,qd。在早餐前服用,如漏服1次,d2不可用双倍剂量。联合治疗:磺脲:与磺脲类药物合用时,本品初始剂量可为1片或2片,每日一次。磺脲类药物剂量可维持不变,当发生低血糖时,应减少磺脲类药物的使用。二甲双胍:与二甲双胍类药物联合使用时,本品的初始剂量可为1片或2片,二甲双胍类药物可维持不变。一般而言,二甲双胍无需降低剂量也不会引起低血糖。胰岛素:与胰岛素合用时,本品的初始剂量可为1片或2片,胰岛素剂量可维持不变,当出现低血糖或血糖浓度降低至100mg/分升以下时,可降低胰岛素用量10%-25%,根据个体情况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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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患有非甲状腺功能低下性心衰,快速型心律失常和近期出现心肌梗死者禁用,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制剂成分过敏的患者禁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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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和儿童甲状腺功能降低或克汀病,剂量参考下表:建议使用剂量(每天)或遵医嘱:年龄每日量(mg)按体重(mg/kg)0~6个月25~50微克(8~10微克/千克体重)7~12个月50~70微克(6~8微克/千克体重)2~5周岁75~100微克(5~6微克/千克体重)6~12周岁100~150微克(4~5微克/千克体重)12岁以上15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在妊娠期及哺乳期需特别注意继续使用甲状腺素的治疗;妊娠期间不宜用左甲状腺素与抗甲状腺药物共同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因加用左甲状腺素会使抗甲状腺药物剂量增加。与左甲状腺素不同,抗甲状腺药物能通过胎盘而降低胎儿甲状腺功能。 老人注意事项: 对老年病人应用左甲状腺素钠片在剂量上必须十分慎重,应从小剂量开始,剂量增加的间隔要长些,即缓慢增加服用剂量,且应定期监测血甲状腺素水平。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使用盐酸吡格列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只有当对胎儿潜在的好处超过潜在风险时,才应在孕期使用盐酸吡格列酮。因为现有数据强烈提示孕期血糖异常与先天异常和新生儿患病率、死亡率升高相关,大部分专家建议,怀孕期间使用胰岛素尽量将血糖控制到正常水平。在泌乳大鼠中,吡格列酮可分泌到乳汁中。尚不清楚人可否将盐酸吡格列酮分泌入乳汁。因为许多药物可分泌入乳汁,母乳喂养的妇女不应使用盐酸吡格列酮。 老人注意事项: 在安慰剂对照的盐酸吡格列酮临床试验中,约有500名病人年龄在65岁或以上。盐酸吡格列酮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这些病人和年轻病人之间无显著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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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也可用于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
2型糖尿病(或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NIDD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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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甲状腺激素类药。本品为人工合成的四碘甲状腺原氨酸钠,在体内转变成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而活性增强,具有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促进代谢、增加产热和提高交感-肾上腺系统感受性等作用。【药代动力学】经用131I标记的左甲状腺素钠研究证明,甲状腺功能正常时半衰期(t12)为7天,组织中为0.4天,停药后仍可维持药效数周。口服后平均吸收50%,绝大部分与血浆蛋白结合,约80%与甲状腺素结合球蛋白结合。主要在肝中代谢,大部分由尿中排泄。 |
本品属噻唑烷二酮类口服抗糖尿病药,为高选择性过氧化物酶体增殖体激活受体γ(PPARγ)的激动剂,通过提高外周和肝脏的胰岛素敏感性而控制血糖水平。其主要作用机理为激活脂肪、骨骼肌和肝脏等胰岛素所作用组织的PPARγ核受体,从而调节胰岛素应答基因的转录,控制血糖的生成、转运和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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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老年,有心血管疾病患者,有心肌缺血或糖尿病者慎重用药;2.有垂体功能减低或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如需补充甲状腺制剂,在给左甲状腺素钠以前数日应先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甲状腺替代治疗期间,必须严密监护,避免造成过低或过高的甲状腺功能,以免对胎儿及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微量的甲状腺激素可从乳汁中排中。 |
1.本品只有在胰岛素存在情况下才发挥抗高血糖的作用,因此,不适用于I型糖尿病患者或糖尿病酮酸中毒的患者。 2.对有胰岛素抵抗的绝经前停止排卵的患者,用噻唑烷二酮类包括吡格列酮治疗,可导致重新排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