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及预防支气管哮喘,治疗伴有可逆性支气管阻塞。可用于慢性哮喘和慢性支气管炎的维持治疗,缓解急性支气管痉孪和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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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硫酸沙丁胺醇。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车费为盐酸氨溴索6毫克。辅料为山梨醇、甘油、蔗糖、丙二醇、尼泊金甲酯、尼泊金丙酯、磷酸氢二钠、枸橼酸、香料、胭脂红、柠檬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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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大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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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348 |
国药准字H20058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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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及预防支气管哮喘,治疗伴有可逆性支气管阻塞。可用于慢性哮喘和慢性支气管炎的维持治疗,缓解急性支气管痉孪和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 |
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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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粉雾吸入。成人,一次0.2~0.4mg(按沙丁胺醇计)一日4次;小儿,一次0.2mg(按沙丁胺醇计),一日4次。临用前,取胶囊1粒放入专用吸入器的刺孔槽内,用手指揿压侧按钮,胶囊两端分别被4根细针刺孔,然后将口吸器放入口腔深部,用力吸气,胶囊随着气流产生快速旋转,胶囊中的药粉即喷出胶壳,并随气流进呼吸道。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用量见下表:0~1岁,遵医嘱;1~2岁,一次用量2.5毫升,一日2次;2~6岁,一次用量2.5毫升,一日3次;6~12岁,一次用量5毫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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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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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参见说明书中【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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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及预防支气管哮喘,治疗伴有可逆性支气管阻塞。可用于慢性哮喘和慢性支气管炎的维持治疗,缓解急性支气管痉孪和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 |
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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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为选择性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能选择性作用于支气管平滑肌β2肾上腺素受体,而呈较强的舒张支气管的作用。在治疗哮喘剂量下,对心脏的激动作用较弱。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粘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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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心功能不全等患者应慎用; 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 3.肾上腺素受体兴奋剂敏感者慎用,使用时从小剂量开始; 4.若使用一般剂量无效时应咨询医生,不能随意增加用量或用药次数。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3.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4.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