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降低眼内压,用于治疗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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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麝香、木鳖子(去壳去油)、制草乌、枫香脂、醋乳香、醋没药、五灵脂(醋炒)、酒当归、地龙、香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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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斯利安药业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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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232 |
国药准字Z42021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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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降低眼内压,用于治疗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 |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痰气凝滞所致的瘰疬、瘿瘤、乳岩、乳癖,症见肌肤或肌肤下肿块一处或数处,推之能动,或骨及骨关节肿大、皮色不变、肿硬作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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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每次250mg,每日2次;儿童常用量:口服,每日按体重5mg/kg,分2次服用。 |
打碎后口服,一次1.2-3g,一日2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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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引起头痛、恶心、腹泻、食欲不振、低钾血症、过敏反应等。 |
服用后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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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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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降低眼内压,用于治疗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 |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痰气凝滞所致的瘰疬、瘿瘤、乳岩、乳癖,症见肌肤或肌肤下肿块一处或数处,推之能动,或骨及骨关节肿大、皮色不变、肿硬作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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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服用期间应避免过量饮水;2. 定期检查肾功能和血电解质水平;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避免与碳酸酐酶抑制剂同时使用;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服用后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