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急性颅脑外伤和脑手术后意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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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胞磷胆碱钠。 |
溴芬酸钠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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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
千寿制药株式会社 唐津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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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9353 |
H20090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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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急性颅脑外伤和脑手术后意识障碍。 |
适用于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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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一日0.25-0.5g,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缓滴注,每5-10日为一疗程;单纯静脉注射:每次0.1-0.2g。 2、肌内注射:一日0.1-0.3g,分1-2次注射。 |
通常一次1-2滴,一日两次滴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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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有时会出现角膜溃疡、角膜穿孔(频度不明),因此发生角膜上皮障碍等时要中止使用,妥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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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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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急性颅脑外伤和脑手术后意识障碍。 |
适用于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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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全身:偶见发热、倦怠、过敏样反应,严重者有过敏性休克的报告。 2、心血管:偶见暂时性血压下降、心动过速和心动过缓。 3、消化系统:偶见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痛、胃烧灼感、腹泻和肝功能异常。 4、呼吸系统:有发生过敏性哮喘的报告,严重者可出现呼吸困难和喉水肿。 5、神经系统:偶见眩晕、震颤、头痛、失眠、兴奋、烦躁不安和痉挛。 6、皮肤五官:偶见皮疹和一过性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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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慎用。 2、对伴有脑出血、脑水肿和颅压增高的严重急性颅脑损伤患者慎用。 3、癫痫及低血压患者慎用。 4、静脉注射时应尽量放慢给药速度。 5、肌注一般不采用,若用时应经常更换注射部位。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1.本品属妊娠C类药。 2.本品对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3.本品使用不准超过10d。使用超过10d,能引起严重肝损害。如有正当理由确实需要使用超过10 d的病人,应严密监测肝酶(特别是谷丙转氨酶)水平。 4.凡对阿司匹林和其他NSAIDs过敏(如发生哮喘、荨麻疹等)的病人,本品禁用。 5.严重肝病和慢性肝炎病人禁用。 6.有胃溃疡和胃肠道出血既住史者慎用。 7.口服肾上腺皮质类固醇、抗凝剂、老年人、吸烟和饮酒过度,均能增加使用本品病人胃肠道出血的危险,切勿大意。 8.NSAIDs在有些病人中能引起肾功能损害(如降低肾血流量)和血液学不良反应(如贫血、抑制血小板聚集),凡肾功能损害和血液学障碍(如血凝障碍疾病)者应慎用。 9.高血压、心衰和有轻度肝损害既往史者慎用。 10.本品与其他NSAIDs相同,妊娠末期妇女不应使用,因可使胎儿动脉导管过早收缩,延迟分娩。 11.合用苯妥英能使本品血浓度约降低50%。合用含氢氧化铝的抗酸剂可使本品最大血浓降低36%。西咪替丁增加本品血浓度。 12.本品与其他非类固醇抗炎药相似,会增加锂的血浓度,两者并用应严密监控。 13.本品能降低抗高血压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