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治疗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等因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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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十一烯酸1.6%,水杨酸1.0%,薄菏脑0.5%,二乙醇胺0.4%,其余为溶剂异丙醇。 |
阿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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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同源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中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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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249 |
国药准字H20044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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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治疗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等因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病。 |
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带状疱疹,以及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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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将药液喷洒于患处,每次的药液量能均匀覆盖患处即可,一日2次。体股癣和花斑癣连续用药2周,手足癣连续用药4周。 |
一般情况,一次剂量5mg/kg静脉滴注,一日3次,隔八小时滴注1次,每次滴注时间在1小时以上,连续给药7天。 注射液的配制法:每瓶(含阿昔洛韦0.25)用10ml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溶解,然后每瓶加100ml平衡液稀释,用前临时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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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表现为用药初期轻度皮肤刺激,但反映轻微,很快自行消失。偶有发生重度皮肤刺激,表现为皮损更红、痒痛加重、红肿、脱屑、起小水泡,停药并换用其他抗真菌药。本品处方中水杨酸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大面积使用吸收后可出现水杨酸全身中毒症状,如头晕、神志模糊、呼吸急促、持续性耳鸣、剧烈或持续头痛。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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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本品含有多种成份,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安全尚不明确,应慎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严禁大面积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严禁大面积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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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治疗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等因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病。 |
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带状疱疹,以及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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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抗病毒药。体外对单纯性疱疹病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等具抑制作用。本品进入疱疹病毒感染的细胞后,与脱氧核苷竞争病毒胸苷激酶或细胞激酶,药物被磷酸化成活化型阿昔洛韦三磷酸酯,然后通过二种方式抑制病毒复制:①干扰病毒DNA多聚酶,抑制病毒的复制;②在DNA多聚酶作用下,与增长的DNA链结合,引起DNA链的延伸中断。本品对病毒有特殊的亲和力,但对哺乳动物宿主细胞毒性低。体外细胞转化测定有致癌报道,但动物实验未见致癌依据。某些动物实验显示高浓度药物可致突变,但无染色体改变的依据。本品的致癌与致突变作用尚不明确。大剂量注射可致动物睾丸萎缩和精子数减少,药物能通过胎盘,动物实验证实对胚胎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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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在生殖器部位、粘膜、眼睛和非病区皮肤应用。 (2)远离火源,勿让儿童取服。 (3)本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和接触金属物质。 (4)炎症和感染的皮损勿使用。 (5)勿与其他外用痤疮制剂或含有剥脱作用的药物合用。 (6)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应用。 |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急性或慢性肾功能不全者不宜用本品静脉滴注,因为滴速过快时可引起肾功能衰竭; 3.以下情况需考虑用药利弊:脱水患者,本品剂量应减少;严重肝功能不全者、对本品不能承受者、精神异常或以往对细胞毒性药物出现精神反应者,应用本品易产生精神症状,需慎用; 4.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阿昔洛韦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5.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肾小管阻塞,使血肌酐和尿素氮增高;如剂量恰当、水分充足一般不会引起; 6.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静脉用药可能引起肾毒性,用药前或用药期间应检查肾功能; 7.静脉滴注后2小时,尿药浓度最高,此时应给病人充足的水,防止药物沉积于肾小管内; 8.一次血液透析可使血药浓度降低60%,故每次血液透析6小时应重复初给一次剂量; 9.静脉滴注时宜缓慢,否则可发生肾小管内药物结晶沉淀,引起肾功能损害的病例可达10%,并勿使之漏至血管外,以免引起疼痛及静脉炎; 10.肥胖患者的剂量应按标准体重计算; 11.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和复发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12.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13.本剂呈碱性,与其他药物混合容易引起pH值改变,应尽量避免配伍使用。 |